西藏妇女撑起半边天 经济政治文化处处显身手 藏族女干部、女企业家、女工程师、女律师、征服珠峰的女运动员、空姐……西藏和平解放55年来,妇女现已成为各行各业的主力军,真正撑起了西藏社会发展的半边天。在旧西藏,沿袭了1000多年的封建农奴制政权制定的法典中将人分为三等九级,妇女是最低贱的人。法典规定“奴隶与妇女不许参与军政事宜”。旧西藏的历史上没有女职员,更没有女官员,95%以上的西藏妇女都是文盲,许多妇女连自己的岁数都记不清楚,残酷的封建农奴制度扼杀了西藏妇女的聪明才智。此外,封建农奴制下的婚姻给藏族妇女造成了极大的悲剧。在农奴制度下,农奴的婚姻受农奴主支配,女子就是一个会说话的工具,姑娘出嫁等于给男方农奴主增加了一个农奴。 西藏和平解放后,西藏妇女获得了解放,成为国家的主人,开始参与国家的政治活动。1959年,在西藏平息叛乱斗争中,广大劳动妇女表现出高昂的斗志和极高的热情,她们组织宣传队,在街头乡村中进行宣传,大胆揭露叛乱分子分裂祖国的阴谋。民主改革后,广大妇女积极参加建设家乡的活动,组织互助组发展生产,劳动积极性特别高。尤其是改革开放政策使西藏广大妇女有了进一步施展才华的空间,西藏妇女与男子一样,成为西藏建设的主力军。她们在我区各级妇联及有关部门的组织下,参加各种培训班,学文化、学技术。在农牧区,近5年来,我区各级妇联举办了农牧业实用技术培训1900个班(次),近12万妇女掌握了1至3门实用技术。许多人经过实用技术培训,掌握了2至3门实用技术,已从过去单一的种植业发展到现在的多种经营。她们编制的具有西藏民族特色的卡垫、围裙远销美国、加拿大、芬兰等国。在城镇,各级妇联组织广泛开展“巾帼建功”和创建“巾帼文明示范岗”活动,协助有关部门举办多期城镇待业女青年电脑、家政服务等劳动技能培训班,为城镇待业女性创业和再就业提供服务。近两年来,我区有8351名城镇妇女实现了就业。此外,我区还积极开展“大地之爱·母亲水窑”项目、“春蕾女童班”等旨在改善农牧区妇女儿童生存环境的项目。2005年,自治区妇联从全国妇联争取到价值280万元的物资和价值300万元的30辆“母亲健康快车”,均全部分发到基层。 和平解放以来持别是民主改革后,西藏妇女广泛参与经济生活和国家、社会事务的管理。随着我国政治文明建设进程的加快,西藏妇女参政日益广泛,议政水平不断提高。截至2004年底,全区妇女干部占干部总数的37.79%。其中省级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为100%,地级和县级党委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分别为100%和72.97%,地级和县级政府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分别为85.71%和74.32%。自治区人大女代表占22%,政协女委员占21.55%,全区女党员占22.3%。 西藏妇女在政治经济地位提高的同时,在家庭中的地位也不断提高,以爱情为基础的自主婚姻和男女平等的家庭生活、平等的一夫一妻制度已成为西藏妇女的普遍追求,男尊女卑意识正逐渐消失。如今,在西藏城镇,半数家庭由夫妻共同对财产、子女上学择业等大事做出决定;在农牧区,这一比例也达三成左右。越来越多的丈夫从反对到鼓励妻子外出工作。随着对家庭经济贡献的增大,妇女在家中地位不断提高,夫妻共同做主成了家庭的普遍要求。一位在拉萨地毯厂工作的小伙子自豪地告诉记者说,他的妻子很有主见,也很能干。在他们家,谁说得对,就照谁的办。  |